GB 10648-2013饲料标签第1号修改单解读及添加博落回散的商品饲料标签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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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648-2013饲料标签第1号修改单发布背景

  2019年7月9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9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兽药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口兽药代理商停止进口相应兽药产品”,“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第246号公告,明确2020 年1 月15 日前,统一组织完成相关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兽药字”批准文号批件变更和发放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第194号、第246号公告规定,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从“兽药添字”转为“兽药字”,生产企业仍然可以在商品饲料中使用15 种“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但饲料企业对于添加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的饲料产品标签如何进行标识有疑问:按照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和第246号公告规定,允许在商品饲料中添加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且“兽药添字”已经转为“兽药字”,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648-2013 饲料标签5.13.2规定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应在标签中的产品名称下方以醒目字体标明“本产品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这与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变更和发放不匹配,即“药物饲料添加剂”概念和标示已经不适用于新形势下的饲料标签。因此,急需对GB10648-2013 饲料标签中有关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内容进行修订,2020年6月19日,农业农村部要求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抓紧修订GB10648-2013饲料标签。2020年6月23日发布GB 10648-2013饲料标签 第1号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稿,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0648-2013饲料标签 第1号修改单,实施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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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648-2013饲料标签第1号修改单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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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博落回散的商品饲料标签示例

例如:乳仔仔猪配合饲料中添加了400g/t博落回散(规格:100g:0.375g), 在产品名称下方以醒目字体标明“本产品含有允许添加的中药类药物”,饲料标签上标明:

 

 

  或者在产品名称下方以醒目字体标明“本产品含有允许添加的中药类药物”,饲料标签上标明:“本产品含有允许添加的中药类药物博落回散(规格100g:0.375g),每kg本产品中含有博落回提取物1.5mg,无休药期,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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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根据农业农村部194号公告和246号公告,商品饲料中允许添加15种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自2021年1月1日起,GB 10648-2013饲料标签 第1号修改单开始实施。根据标准要求,商品饲料添加了相应药物的需在产品名称下方以醒目字体标识“本产品含有允许添加的抗球虫类药物” “本产品含有允许添加的中药类药物” “本产品含有允许添加的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并且需要标识出所添加抗球虫和/或中药类药物的通用名称、有效成分含量、休药期及注意事项。